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名优教师梯级培养机制,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24号)精神,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青教〔2018〕99号)的要求,特制订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六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种子计划”(以下简称“种子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区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为目标,以行动研究项目为载体,以培育学科核心素养为重点,以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关键问题为原则,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化实施和团队的共同研究与实践,实现团队成员的高位发展,形成在区级层面具有影响力、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服务与引领区域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二、培养目标
通过组建“种子计划”团队,创新项目研究机制,挖掘内在潜能,激发创新活力;鼓励名优教师在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在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并在区域教学改革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周期内培养出50名左右师德高尚、学养扎实、能力突出,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评比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的优秀骨干教师。
三、主持人要求
“种子计划”实行主持人领衔,采取项目研究制。
1. 原则上每位学科领军人才后备人选、学科带头人均须申报“种子计划”。
2.申报“种子计划”项目主持人,要提交明确的学科引领实践研究项目和较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 。
3. 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方案、项目书等进行审核、评估后,结合区域教育综改任务推进要求,对相近的项目进行合并(由1-2位学科带头人合作带领团队共同完成),公示入围的项目并明确项目合并后的正、副主持人。
四、成员遴选
(一)申报对象
1.区第六届示范教师、教学能手(以下简称示范教师、教学能手)。
2.“强校工程”实验校中的40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
(二)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依据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项目,结合自身学科领域及发展需求进行申报。
2.“种子计划”主持人可结合本领域、本学科名优以及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兼顾学科骨干教师队伍校际间的发展平衡,提出拟吸纳团队成员的意向。
(三)遴选办法
1.原则上,区第六届名优教师中的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必须参与“种子计划”团队成员申报。
2.“强校工程”实验校中40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3.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后,依据区域名优教师队伍优质均衡发展的导向、结合“种子计划”主持人和申报对象的双向选择意愿对“种子计划”团队的成员进行统一遴选、调剂,确定每个“种子计划”团队的培养人选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五、培养周期
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为期三年半。
六、培养安排
(一)团队组建。组建研究团队(包括区学科教师研修基地),形成学习研究共同体。原则上每个研究团队由1-2位主持人领衔,5-10位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强校工程”实验校青年骨干教师组成。团队中的成员来源应不少于3所学校。每个团队可以聘请1位同领域资深专家为顾问。
(二)方案制定。研究团队须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的本学科/本领域教育教学实践探索中的问题并形成项目方案,包括有清晰的发展目标、具体的研究内容、明晰的研究路径、科学的技术路线以及有效的团队发展成果(含项目成果及团队成员发展成果)。
(三)项目研究。“种子计划”团队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项目研究,并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团队发展成果,包括论文、调查报告、专著、教学案例集、课堂系列录像、学科作业指导手册、学科评价方案、教师研修课程等,通过项目团队的示范引领、成果推广、交流辐射,加快推进项目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
(四)示范提升。每个研究团队要以项目汇报、教学展示、专题讲座、乡村学校讲学、教育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广项目研究成果,发挥团队在区域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并在示范引领过程中,为深化区域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实现区域教育内涵发展培养一批中坚力量。
七、评估考核
(一)考核内容
“种子计划”团队须在3年半内完成以下任务:
1.团队建设:组建团队后,需定期开展种子团队活动。实施方案、管理细则、评估考核等管理方案齐全。“种子计划”的教师须有明确的自我学习、自我发展和自我提升的计划。在研修期间,活动学制固定,每两周一次,要求种子团队全员参加。缺席10%不能成为优秀学员,缺席25%以上不予结业。此外,示范教师要至少带教2名青年教师或新教师。
2.项目研究:各团队应建立相关激励机制与评价标准,有效推进项目研究的开展。完成1项区级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字数不少于2万字。每个研究团队每学年进行不少于5次公开项目研究活动。有“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教师的团队,要通过项目的研究助力实验校学科建设。
3.教学展示:推广应用知识图谱改进教学,“种子计划”的教师每人提供不少于1个单元的完整课例。开展区级及以上公开教学展示,3年内,主持人至少开设1节区级示范课,每位学员至少开设1节区级、2节校级示范(研究、展示)课。
4.专业引领:在区级及以上的主题论坛中发言不少于1次;在区域(片级、集团或联盟内部)以上专题讲座或乡村学校讲学不少于6次,其中,主持人不少于3次;主持人至少承担一所学校一个教研组建设的指导任务。
5.志愿服务:3年内送教农村学校志愿服务活动至少3次,其中主持人不少于1次。
6.发展成果:至少形成4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团队发展成果,包括调查报告、课堂系列录像(至少10节)、教学案例集、学科作业指导手册、学科评价方案、教师研修课程等。每位成员至少形成2项个人发展成果,包括论文发表、校本研修课例及课程、调查报告、课堂录像、教学案例等,其中,每位学科带头人必须形成至少1门区级教师培训课程,每位示范教师必须形成至少2门校本研修课程,每位教学能手必须形成至少2个校本研修课例。
(二)阶段评估
在培养期间,组织专家对列入“种子计划”的团队进行阶段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名优教师履职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团队发展氛围好,成效显著的团队予以表彰;对绩效评价较低的团队进行督促、警示;对不能正常实施“种子计划”的团队进行调整。
(三)终期考核
培养3年后,组织专家对“种子计划”团队发展成果和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团队由区教育局给予表彰奖励,其成员获得结业证书,并免修教师培训区级学分,同时在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先活动中优先考虑。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由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指导、协调。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种子计划”研究团队及其成员的遴选、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考核评估、宣传推介等工作。
(二)专业保障。建立由特级教师、特级校长、学科教育专家、教研员、德研员组成的项目研究指导组,为各研究团队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组织实施、项目成果总结等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三)经费保障。区教育局对列入“种子计划”范围的团队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按年度下拨至主持人所在单位。获得工作经费的研究团队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费专款专用。
(四)成果推广。培养期内出版“种子计划”系列丛书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