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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2021-2022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6-03 10:41:21   来源: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浏览数: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试行)》和《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及《青浦区“十三五”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学年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青浦区2021-2022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区、校两级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区、校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化培训课程体系,帮助见习教师提升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育德能力,顺利完成角色适应,尽快胜任岗位工作。

二、培训目标

1.强化师德修养与职业认同,树立职业道德规范意识。

2.掌握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形成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三、培训对象

2021年经本区教师招聘录用的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包括免费师范生)、其他人员、属地化管理的民办学校及其他校外教育机构新招录人员。(录用前已经获得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颁发的规培合格证书,或者曾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在编教师可不参加规范化培训)

四、培训内容

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一学年。通过区级集中培训、基地学校浸润式培训、聘任学校跟岗培训等方式完成“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保教经历与实践能力)”、“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班级工作与育儿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四大模块培训任务。

五、组织管理

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建设、统筹协调和经费保障。区教师进修学院成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组,负责项目研究指导、基地学校布局、项目综合评价,开展日常工作管理、区级集中培训、指导教师培训等;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建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小组,在区教师进修学院的统筹下以区校两级合作联动的方式协同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评优等一系列工作。

(一)组织结构

(二)培训主体

1.区规培项目组——区级集中培训

结合本学年实际情况制定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整体方案,对培训方式和学程安排进行合理调整;进一步提高区级集中培训内容的适切性、加强培训方式的灵活性,确保培训成果的实效性。定期召开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工作例会,加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信息沟通与组织管理;定期对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开展调研,掌握方案执行情况,了解任务完成进度,给出合理改进建议。

2.基地学校 ——浸润式培训

2021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将主要由“十三五”期间引领辐射作用发挥良好的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具体安排见附表。

基地学校要依据区规培方案制定浸润式培训方案、设计培训课程、落实指导教师,报送规培项目组审核通过后按计划实施;要主动与聘任学校加强沟通,共同关注见习教师成长过程,在夯实应知应会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大对见习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及各类专项技能的培养。

3.聘任学校——跟岗培训

聘任学校要提高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中的主体意识,强化见习教师跟岗培训,依据区规培方案制定跟岗培训方案、设计培训课程、配备校内优秀指导教师团队,落实规培各阶段的过程管理,全程关注见习教师成长;要以学校文化引领和教育教学指导促进见习教师在聘任岗位上做中学、用中学,确保每位见习教师能够顺利完成职初适应,胜任岗位工作。

4.见习教师——自主研修

见习教师要在为期一年的培训中按要求完成教师进修学院、基地学校、聘任学校推送的自主研修任务;通过参加网络研修、阅读专业书籍、撰写读书心得、制定与完善个人发展规划等途径,不断加深职业感悟,提升师德修养,提高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意识,逐步走上自主发展轨道。

(三)保障措施

1.“三位一体”提升培训课程质量

区教师进修学院保留已有精品课程、开发引进优质课程、因需设置培训模块、提高培训课程切适性;加强培训课程建设指导,发现基地学校、聘任学校的精品课程、梳理提炼特色案例、总结典型经验,并在区域内进行推广,提升各基地、聘任学校培训资源共享程度,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三位一体”整体提升规范化培训质量。

2.“培训先行”加强导师上岗培训

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应分别为每位见习教师配备学科和班主任各一名签约带教导师。学科导师应为骨干教师,班主任导师应为经验丰富的现任班主任(班主任导师与学科导师可以由同一人兼任,每位指导教师带教的见习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导师遴选须遵照《青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工作要求》相关规定;导师所在的学科组、年级组教师团队应对见习教师开放课堂、提供示范引领;教师进修学院于2021学年9月做好新一轮指导教师培训,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3.“区校联动”发挥团队带教优势

深化区校两级联动的团队带教模式。在延续学科、班主任“双导师”带教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通区级培训与基地学校浸润式培训、聘任学校跟岗培训的资源共享通道。区教师进修学院组建专家团队,既负责对基地学校带教团队的专业引领,也参与对见习教师和指导教师的直接指导与考评;充分发挥“区级专家团队引领、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指导团队、带教导师、学科组(年级组)共同参与”的团队优势。

4.“统筹规划”逐步缓解工学矛盾

1)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区所有公办学校见习教师应全程参加、按规定完成统一组织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部分确因新聘教师过分集中、大规模扩班等因素造成浸润式培训阶段工学矛盾严重的公办学校,须向区教师专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和调整浸润式培训实施方式的申请,经审核、商议后,由区教师进修学院在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减少培训学时的前提下,兼顾聘任学校工学矛盾缓解和基地学校工作实际,做出适当调整。

2)原则上,经区教师专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纳入青浦区教育局管理的民办学校见习教师区级培训(包括暑期入职培训)随本区统一完成,浸入式培训由集团校自培完成;由民办教育集团托管的本区公办学校,在教育集团满足培训条件且通过报备和评估的前提下,可将一部分在托管教育集团内完成的浸润式培训课时计入区级规培学时。

3)为缓解工学矛盾,提升规培质效,不断开展区域协同、送教送培等联动机制探索,加快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建设步伐。一方面,对初步具备引领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公民办教育集团予以一定程度的赋权,从而解决集团校工学矛盾集中的阶段性困难;另一方面,鼓励区域内办学质量显著、校本研修特色突出、教师专业发展富有成效的公民学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申报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共享优质课程资源、提升示范引领能力。

六、考核评价

2021-2022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各项考核,在青浦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教师进修学院、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共同进行。2021-2022年,将继续下沉考核重心,凸显基地学校、聘用学校主体责任,强化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过程性考核;聘任学校和基地学校主要完成过程性考核,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结业综合评价,于20226月上旬完成考核工作,结果作为评优依据。

(一)见习教师考核

1.结业标准

完成规范化培训内容四大方面培训任务;区教师进修学院、聘任学校、基地学校等三方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成绩;出勤情况符合结业要求。

2.合格转正

考核合格者,颁发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按期转正资格,并获得相应学分。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见习期,延长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能取得转正资格。

3.推优奖励

经聘任学校、基地学校、规培班主任推荐、专家组评审,考核优秀者按2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成绩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优秀学员”,按10%的比例报送区教育局批准,给予“提前转正”行政奖励。

(二)指导教师考核

1.带教资格

原则上,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的名优、骨干教师,经区教师进修学院指导教师培训并获取指导教师上岗证书,由所在基地学校或聘任学校聘任,可担任2021-2022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指导教师。

2.履职考核

依据《青浦区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职责任务(试行)》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带教任务、所带教学员考核合格的指导教师,履职考核认定为合格等第。

3.推优奖励

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出色完成规定的指导任务且满足推优条件,所指导的见习教师教学工作或班主任工作获双方学校与专家好评,在转正考核中,获优秀等第的基地学校、聘任学校指导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区级评审,按一定比例报送教育局批准,认定为青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为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

(三)组织单位考核

1.履职考核

全年培训结束时,对基地学校的培训质效进行综合评估和相应激励,评价结果作为基地学校履职和评优的依据;开展聘任学校岗位培训情况问卷调查,结合见习教师考评成绩对聘任学校的培养培训质量进行评估。

2.推优奖励

组织工作得力、过程管理扎实、培训质效良好、综合考评结果突出的培训组织单位,择优推荐参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组织奖”。

七、项目进度

2021年,为实现有效整合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合理架构规范化培训课程、整体提升规范化培训实效的目标,对项目进度做出如下规划(时间暂定如下,具体实施以通知为准):

培训内容

时间安排

主要任务

启动

20214月初

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教育局教师招录工作进度和培训要求,提前启动2021年见习教师规培工作,制定区级规培实施方案,重点关注并解决幼教学段、义务教育学段见习教师培训中的工学矛盾问题。

浸润式培训

20214月上旬

见习教师规培项目组依据实施方案匹配见习教师培训基地,制定并公布浸润式培训安排表,做好培训工作部署

各规培基地校制定2021年培训方案,落实见习教师指导教师,并指导教师开展校内培训

20214-6

提前招录批次见习教师浸润式培训(45个工作日)

63 - 30

统一招录批次见习教师浸润式培训(四个浸润周)

20219-20223

每周到基地跟岗一天

暑期入职培训

20216月上旬

制定2021年见习教师暑期入职培训方案

6月下旬

发布2021年见习教师暑期入职培训通知

确定暑期培训主讲教师、班主任、培训场所

召开暑期培训工作组会议,完成培训准备

76-10

开展2021年见习教师暑期入职培训

指导教师培训

20219月上旬

2021年指导教师培训

区级集中培训

20219月至20223

每月一次,每次一个主题

考核评价与成果展示

20223

召开聘任学校、基地学校例会,明确2021年见习教师基本功考核、见习教师及指导教师综合考评要求

20224-5

见习教师规培过程性考评材料评审、汇编

4月中下旬

区校联动完成基本功考核;

4-5

聘任学校、基地学校共同完成结业考核

5月中上旬

规培项目组汇总考评数据(区校两级)

5月底

完成2021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综合考评,并提交至区教师专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评选规范化培训“优秀学员”、“优秀指导教师”、

6月上旬

启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成果展示准备工作

6月下旬

完成规培成果展示系列活动

规培工作走访调研

202112

第一轮走访调研,了解区级集中培训情况

20223

第二轮走访调研,了解浸润式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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