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全区高级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促进高级教师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探索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的创新机制,充分发挥高级教师在改进教育教学行为、推动育人方式变革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上海市“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青浦区“十四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讨论稿)》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实践型、研究型、指导型教师为目标,以激发主动学习动机和践行行动研究精神为重点,以专业学习、带教指导、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开发、课题研究等为主要研修方式,不断更新完善知识结构、历练形成教育教学模式,孵化生成学科教育教学见解主张、创造积累有实践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引领区/校学科建设,推动本区整体教师队伍水平的提升。
二、研修对象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编高级教师。
三、研修目标
(一)通过专业学习,开阔视野、更新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整体提升专业境界和学术素养。
(二)通过示范引领,历练形成个人教育教学风格及专业特长,在区/校学科建设和教师培养指导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通过专题研究,加深学科理解、提升自我经验,同时,增强教学反思意识,提高理论学术水平,提升科学研究能力。
四、研修学分
2021年1月1日后获得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自任职年份起按每年4学分修满所须学分。外地引进的高级教师,从引进之年起,修满所须的相应学分。高级教师被评聘年份与须修学分对照如下:
获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年份 |
须修学分 |
2020及以前 |
18 |
2021 |
14 |
2022 |
11 |
2023 |
7 |
2024 |
4 |
五、研修课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修模块 |
1 |
专业学习 |
政治意识、师德修养、专业理念、教育教学发展趋势、教学实践与研究、教育技术、教育科研、教师研修与发展等。 |
2 |
引领辐射 |
学科教学实践引领、教师/团队培养指导、教师培训课程开发和实施等。 |
3 |
专题研究 |
主持或参与市、区级课题/项目研究、主持校级课题/项目研究、学科教学专题研究等。 |
六、研修内容与学分认定
(一)专业学习
l 具体内容与要求
获得高级教师职称之后,“十四五”期间,高级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发展需求,加入区级及以上专业团队,自主选修国家智慧教育、市区两级“时时学”等平台课程,或自主选择其他学习资源开展专业学习,提升自身专业境界和学术素养。申请本项学分,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完成专业团队学习研修的证明,如结业证书。
(2)完成自主选择学习内容的证明,包括过程性资料,如通知、视频、学习笔记、作业、学习评价、感悟等。
l 学分核定
(1)加入区级及以上培养项目、工作室、研修基地等专业团队(1年及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可获得4学分。
(2)自主选择学习内容,过程性资料完整,每项可获得0.5学分。
说明:“专业学习”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4学分,并须符合以下要求:(1)本学科市、区、校必修内容不得申请;
(2)已纳入市、区、校学分的,不得重复申请;
(3)每个研修模块不得超过2项。
(二) 引领辐射
1.学科教学实践引领
l 具体内容与要求
获得高级教师职称之后,“十四五”期间,根据本区/校、本学科的实际需要,参加学科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行动,承担相应任务并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申请本项学分,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各级组织单位出具的参与课堂教学评比、教学展示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的相应证明。
(2)各级教育网站提供的教学资源入选的相应证明。
l 学分核定
(1)教学评比。课堂教学评比: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可获6学分;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可获3学分;区级三等奖,可获2学分。其他各类教学评比(教学设计、教学案例、作业设计等):市级及以上奖项,可获3学分;区级奖项,可获1.5学分。
(2)课堂教学展示。市级层面,可获6学分;区级层面,可获3学分;区域(片级、集团或联盟内部)层面,可获得2学分;校级层面,可获得1学分;教研组层面,可获得0.5学分。
(3)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市级层面,可获6学分;区级层面,可获3学分。区域(片级、集团或联盟内部),可获得2学分。校级层面,可获得1学分;教研组层面,可获得0.5学分。
(4)提供教学资源。向市级提供教学视频、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等教学资源,可获4学分;向区级提供教学视频、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等教学资源,可获2学分;向区域(片级、集团或联盟内部)提供教学视频、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等教学资源,可获得1学分。
2.教师/团队培养指导
l 具体内容与要求
获得高级教师职称之后,“十四五”期间,根据本区/校、本学科的实际需要,带教指导教师/团队,根据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计划,实施带教指导。完成任务后,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学分。
(1)区/校颁发的聘书或区/校组织签订的带教协议书。
(2)培养指导考核材料,包括培养对象的小结(含指导主要内容、培养成效等)、指导教师的工作小结;组织单位对指导教师的评价意见等。
l 学分核定
(1)带教1位青年教师时间满一年,资料齐全,可获3学分。
(2)指导1个教师团队时间满一年,资料齐全,可获3学分。
3.区/校培训课程开发和实施
l 具体内容与要求
获得高级教师职称之后,“十四五”期间,根据本区/校、本学科的实际需要,开发教师培训课程并实施培训,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申请本项学分,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 市/区/校出具的教师培训课程开发证明。
(2) 市/区/校出具的教师培训课程实施证明。
l 学分核定
(1)开发一门市、区级培训课程,可获得6学分;每实施一轮,可获得2学分,上限6学分。
(2)开发一门校级培训课程,可获得3学分;每实施一轮,可获得1学分,上限3学分。
说明:“示范引领”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12学分。
(三)专题研究
l 具体内容与要求
获得高级教师职称之后,“十四五”期间,根据本区本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负责或参与课题/项目研修,研究成果在专业刊物发表,或在评选中获奖。申请本项学分,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由各级科研管理部门批准的课题(项目)立项证明和结题证明(成果鉴定证书)。
(2)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3)各级组织单位出具的成果获奖证书。
l 学分核定
(1)主持区级及以上课题(项目)研究,相关资料完整齐全,可获6学分;主持校级课题(项目)研究,相关资料完整齐全,可获3学分。
(2)参与区级及以上课题(项目)研究,可获得3学分。
(3)教育科研成果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每篇可获得3学分。在校级刊物发表,每篇可获得1学分。本人出版学术专著4学分,参与者根据承担任务按比例给分。
(4)教育科研成果区级评选一等奖,或市级评选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可获得6学分;区级评选二等奖,或市级评选三等奖,可获得3学分;区级评选三等奖,或市级评选鼓励奖,可获得2学分;校级评选获一等奖,可获得1学分。
同一项科研成果在多种刊物上发表或多次评选中获奖,学分只能申请一次。
说明:“专题研究”项目学分申请,最高不超过12学分。
(四)免修规定
“十四五”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本人提出申请,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确认,可以免修“十四五”高级教师专题研修。
1.担任市、区级项目工作室或研修基地的主持人,并认真完成履职任务。
2.被评为区第七届名优教师,认真履职并通过考核。
3.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组织的长期培训(脱岗,不少于三个月)。
4.按规定完成相应的校(园)长培训。
七、组织实施
1.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制定方案、落实政策,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各学校负责做好本校高级教师专项研修的宣传、督促、规划和落实等工作。
八、其他说明
“十四五”期间安排两次学分认定工作,时间分别为2023年和2024年下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