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市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开展青浦区2023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期间参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指导教师(包括区级规培基地学校、聘任学校和进修学院等单位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真正成为见习教师职初成长的引路人;认真组织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工作,推进学校或区域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成绩突出。
(四)切实帮助见习教师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形成规范的教育教学行为,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使见习教师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培养,同时支持见习教师的个性化发展,且从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须有三年及以上经历。
(五)关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的开发、组织和新教师培养工作的研究,入选区级及以上教师培训课程的优先推荐。
(六)所指导的见习教师在区级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同类活动)中成绩优秀。所指导的见习教师参与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且获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学员”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指导教师按照评选条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交带教手册、带教指导小结、带教案例及其他相关材料。
2.学校推荐。学校按照评选条件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审参考标准(试行)》(见附件2)对指导教师的带教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后,推荐优秀人选。
基地学校按本校指导教师人数20%进行遴选推荐,聘任学校按本校指导教师人数10%进行遴选推荐,推荐时关注学科平衡。
3.区级评审及评选认定。区教师进修学院将组织专家,参考《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材料评审参考标准(试行)》,评审候选教师提交的评优材料,择优提出2023年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建议名单。建议名单报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区教育局批准后,确定2023年青浦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学校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具体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在2023年11月29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递交至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稿通过rtx发送。逾期不报视为自愿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质版要求(一式一份)
1.申请表(封面单面打印、内页双面打印);
2.带教手册
3.带教指导小结
4.带教案例
5.学校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
6.青浦区2023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师德考核与诚信情况表;
7.其他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带教证明(提供三年及以上带教经历证明,如盖公章的师徒带教协议);指导教师培训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1.申请表(文件命名格式:XX校XXX申请表)
2.带教案例(文件命名格式:XX校XXX带教案例)
3.学校推荐汇总表(文件命名格式:XX学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稿打包压缩后rtx发送,文件命名格式:XX学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材料。
五、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蔡慧慧;
地 址: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修业楼A203。
附件:
1.2023年青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2.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审参考标准(试行)
3.带教案例格式要求
4.2023年青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______学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5.青浦区2023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师德考核与诚信情况表
6.2023年青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申请材料清单(贴档案袋)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