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韵光影·共绘辉煌”书画艺术与摄影作品
评选活动
一、活动背景与目的
值此进修学院建院70周年之际,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学院教师的艺术风采,同时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特举办“书画艺术与摄影作品”评选活动,并将此活动紧密结合工会活动,旨在通过艺术的形式,回顾学院辉煌历程,展望未来发展蓝图,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墨韵光影·共绘辉煌”——建院70周年书画艺术与摄影作品
三、组织部门
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院务办公室、工会
四、参与对象
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青浦教育同仁
五、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六、作品征集范围
国画、书法、油画、水彩画、摄影等等作品,鼓励原创,主题围绕学院“进德修业、明理至善”的办学理念,内容可涵盖学院发展变迁、学院风光、教学科研、文化活动等。
(一)书画作品要求
1.书写内容可积极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文体不限,提倡自撰。
2.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书法(软硬笔不限)、绘画(各种形式)、篆刻等,鼓励艺术创新。
3.作品尺寸要求:
软笔:竖幅、来稿不超过4尺整;
硬笔:竖幅、不超A3纸以内;
篆刻:竖幅、4尺对开印屏,自题屏条,请附8-12方印蜕,其中边款不少于2方;
绘画:书画作品无需装裱配框;如版画、烙画等,尺幅不小于4开。
4.篆书、草书和篆刻等作品请另附释文,生僻字请作者另加表格注明出处。
5.投稿要求:稿件连同“作品说明”(见附件1、附件2)一次投稿,并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用楷体写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地址、电话、作品书体等信息。
6.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和代笔。
(二)摄影作品要求
1.投稿者须保证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2.作品切合主题,形式、风格、单幅、组照(限4-10幅)、黑白、彩色不限。
3.请勿提供电脑创意作品,允许一定程度的后期处理,包括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的后期调整。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含单色)。
4.作品尺寸和格式要求:电子投稿,文件数据为JPG格式。提供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的原图电子文件。
5.提交作品时,请同时附上作品说明(见附件3)。
七、提交方式
(一)书画作品
书画作品交原稿,不需托底及装框。附上作品说明报送学院院办(进德楼1207室),联系人:许强(18930669212)。也可快递(收件信息:上海市青浦区公园路301号,上海市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院务办公室,许强)。作品说明的电子文件“墨韵光影书画作品+单位+姓名”可发送至yangdp@qpedu.cn(联系人:杨大鹏18930662195)。
(二)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附上作品说明,电子文件“墨韵光影摄影作品+单位+姓名”发送至yangdp@qpedu.cn(联系人:杨大鹏18930662195)。
八、作品评选
邀请专家及学院教师组成评审团,根据作品的艺术性、创新性、主题契合度等标准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拟设立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九、作品宣传
1.利用学院官网、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活动宣传。
2.推荐至《青浦实验》发表、建院70周年庆祝活动展示等。
3.根据作品类型或作品主题在学院报告厅门厅等场所进行分区展示,确保观赏流畅性和视觉效果。
上海市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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